校園規劃與基本建設管理中心的基本職能:按照學校基本建設總體目標和發展要求,依據批準的校園總體規劃,編制基本建設計劃并按項目管理模式組織實施。
校園規劃與基本建設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:依據學校總體要求和發展規模,組織編制校園總體規劃,并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;負責學校土地資源管理;組織基建計劃編制、建設項目前期立項、報建工作;對學校建設與規劃進行研究、論證、貫徹和落實;負責完成國撥和學校自籌資金的建設項目及基建配套項目;負責學校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的設計、施工管理、投資控制、竣工驗收等工作。
校園規劃與基本建設管理中心部門設置:中心內設規劃部、設計部、造價部、工程部、辦公室五個部門。
更新日期:2025年4月24日